会员登录 ]  [ 立即注册 ]

首 页  >>  用车常识  >>  其它常识  >>  注意啦!5月1日起严重违法驾驶人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注意啦!5月1日起严重违法驾驶人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悉,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依据办法:自5月1日起严重违法驾驶人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治安、交警、禁毒等警种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严重违法驾驶人的教育管理。

据了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列为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计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计6分以上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计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

      公安派出所会与违法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掌握其现实表现,开展教育管理,同时县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结合“交管进社区”,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公安机关还将依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教队伍,为每名违法驾驶人落实1至2名帮教人员,开展教育管理工作,使其在列管期间接受全面而系统的教育管理。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研发建设道路交通违法驾驶人管理平台,实现对违法驾驶人的自动排查、网上管理,与警务云治安管理系统对接,共享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数据,提升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信息化、动态化水平。


点击次数:756  发布日期:2015-05-04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02355 second(s) , 7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