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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又出新规!车友们速看!

尊敬的车主朋友:

      您好!9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其中专门提到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管控的问题。细则中强调:加强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采取多种手段降低排放,推动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鼓励临近报废、残值较低、车况较差的车辆率先淘汰,引导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更新为清洁能源或国Ⅴ以上标准车辆。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细则中表明,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是国家下一步的整顿重点,因此,荣庆君建议10月、11月、12月份及以后到期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尽快年审(车辆可提前90天年审),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车辆无法年审。


为了让车友们更加透彻的了解该文件

荣庆君特意摘录了文件中

关于机动车排放污染管控的部分

↓↓

希望广大车友合理安排爱车年审时间

在政策变动前尽快年审!


点击次数:635  发布日期:2017-09-3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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