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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交通新规重点内容

【交通新规】2013年1月1日施行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 部分一次记12分违法行为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3、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4、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部分一次记6分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明年起驾龄1年内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

  人民日报消息: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规推出6项便民措施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1、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

2、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3、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4、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5、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

6、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点击次数:850  发布日期:2013-04-2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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