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 立即注册 ]

首 页  >>  用车常识  >>  其它常识  >>  【辟谣】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假的!

【辟谣】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假的!

最近,一则“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上流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辟谣:目前我省高速交警没有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该配备。

传言:高速交警突查灭火器、三角架,车主没置办罚款200元、记6分。

“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请自备!请相互转告!”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

更有甚者,有人为了提高消息的真实度,还同时转发了多条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故障停车时,因没有准备警告标志,而导致过往车辆未减速引发二次事故的案例。

真相:山东高速交警没有专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山东高速交警目前没有开展此类专项整治工作,网传消息确定虚假。也没有针对三角架和灭火器记6分罚200元的相关法律规定。

  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

  目前,大部分车辆在出厂时其实制造商就已经准备好了三角架在后备箱,而在车辆发生自燃等紧急情况下灭火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这两样应该是车上的常备工具。

提醒:随车携带三角架、灭火器非常重要

  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警告标志)非常重要——如果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必须打开车辆警示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违反规定的,高速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另外,车辆因线路、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也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因此,虽然检查是谣言,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也应该配备。


点击次数:616  发布日期:2015-07-06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021005 second(s) , 7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