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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上的12分有多珍贵
相信每个车主朋友都深有体会
见缝插针
有人想尽办法做起了黄牛
殊不知已被临沂警方盯上!
罗庄2名“买分卖分”非法中介被拘留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行为和“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犯罪,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近期,罗庄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成立专班,警种联动,深入摸排,严厉查办,扎实开展打击非法“带路”、“车虫子、证贩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行政拘留2人,
根据工作发现线索,罗庄交警大队于6月28日上午,在直属二分所院内,对2名涉嫌“买分卖分”非法中介违法行为人王某兰(女,52岁,兰陵县庄坞镇北多福庄村人)、王某彩(女,47岁,罗庄区盛庄街道后盛庄村人)实施抓捕,并连续开展工作,迅速固定证据,依法移交罗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2019年3月份以来,王某兰和王某彩在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直属二分所院内多次从事买卖驾驶证分、帮他人处理车辆违章等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兰、王某彩因提供虚假证言违法被行政拘留。
临沭交警抓获两名夫妻档“分贩子”
为进一步净化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周边环境,深化放管服便民新举措,持续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临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临沭交警迅速落实支队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6月30日晚,临沭大队通过一系列的侦察,成功抓捕两名夫妻档“分贩子。
6月28日, 临沭大队车管所民警从监控中发现一男一女两人,长时间在违法处理自助机前逗留,形迹可疑。立即通过后台调阅前一段时间的监控,发现这一男一女用多个驾驶证替别人处理违法行为,存在“买分卖分”嫌疑。此时,两名嫌疑人已离开。
临沭大队立刻调查其行踪,最终于6月30日晚,在临沭商业步行街将涉嫌买分卖分的黄某某和于某某抓获,随后将该两名涉嫌人移交至临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做进一步审查。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非法“带路”、非法中介违法行为
临沂市公安局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行为和“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指路”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降格处罚提供便利的违法行为;
2.通过设卡拦截或强行拦截等方式对过往车辆敲诈勒索“通行费”“带路等违法犯罪行为;
3.组成带有涉黑性质的“带路”组织或团伙,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包月费”“通关费”等涉黑犯罪行为;
4.通过蹲守、尾随、盯梢等方式,获取执法部门日常执法动态信息,为运输车辆提供躱避执法检查信息等违法行为;
5.违法车辆不停车接受检查、强行闯卡闯关,或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6.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骗取交警业务办理的行为;
7.组织、参与驾驶员考试替考等作弊违法行为,组织、参与驾驶证买分卖分,帮助他人逃避处罚的行为;
8.驾校教练非法收费、诈骗以及编造谎言,夸大办事难度,骗取办事群众钱财的行为;
9.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行为;
对内外勾结,为“带路”组织“带路人”或驾驶员、车主违法违规提供执法信息或充当“保护伞”的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运输路政管理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带路”违法行为和“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犯罪线索。凡是举报非法“带路”“设卡收费”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之规定,视情分别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9-8028122
电子邮箱: ly8028122@163.com
2019年6月15日
违法必究!
“赚钱需走正道,
非法获利必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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